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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复试工作办法

2017-09-20 并独客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作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首批建设学院之一,以“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与位于广州的公共卫生学院错位发展,将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病原学和防控技术发展方向为重点,同时兼顾公共卫生流行病学、生物信息与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等学科方向,力争在五年内建成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为特色,专业齐全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公共卫生学院,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根据《中山大学2018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面向全国高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现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3. 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8. 申请“优生优培”资助项目者,须为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30%,经考核后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二、报名及复试录取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于9月20日开通注册功能,10月25日关闭录取功能。

1. 申请者须于9月20日-27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并完成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http://yz.chsi.cn/ )。

1)我院将通过报名信息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综合考虑申请者各方面素质、能力,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须于审核后4小时之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可能会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首批复试2017年9月30日上午(9月29日下午2:30-5:30报到)。

3)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2. 录取:我院将于10月1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否则可能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3. 调剂:我院将会根据招收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学院内专业之间的调剂,如有调剂信息将在确定复试名单后进行公布,请留意学院网站主页。
注: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推免服务系统”及我院网页上公布的发出复试通知及其他招收免试生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材料及资格审查

1. 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材料:有意愿报考我院的同学准备

报名时申请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资格审查(格式均为彩色PDF):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扫描。
3)学生证。
4)国家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6)《“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申请该计划申请者)

注:上传资料的文件命名方式:以上资料分别按照以上顺序命名,放入以“姓名+本科名称+手机号码”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务请按照顺序加序号命名,例:“1 本科成绩单”,所有文件压缩到文件夹务后请命名,否则无法核查)

2. 
资格审查材料:接到复试通知,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学准备(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上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复印件和原件。
6)《“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申请该计划申请者)

3.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取消学籍。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加入QQ群:159470821 ,群上会及时公布和更新招生的相关信息。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材料

a.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b.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优生优培” 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 (见附件)。

2. 复试内容:

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3. 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4. 复试办法
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复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
b. 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 复试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最晚将于2017年10月15日24:00前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否则可能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七、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校外学生可使用我校体检表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19日前将体检表寄回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提前公布。
2. 申请“优生优培”或直博免试生的申请者如未被录取为所申请类别的推免生,仍有机会被录取为普通硕士推免生。
3. 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4.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含“优生优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仍须按照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5. 本办法未尽事项或与研究生院文件有冲突时,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6. 若国家相关政策后期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本校实际作出政策调整。

九、联系方式

QQ群:159470821

所有招生有关信息和动态变化,均在Q群及时通知和发布,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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